我校开展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专题学习活动
发布时间: 2021-01-05 16:02:27
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强化教师依法从教的职业意识,不断提升教师师德水平。2021年1月4日,我校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,专题学习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。
会上,副校长张立新为大家解读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。规则指出,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,学校、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、扰乱秩序、行为失范、具有危险性、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;《规则》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,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;《规则》强调,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、合法性、适当性的原则,“符合教育规律,注重育人效果;遵循法治原则,做到客观公正;选择适当措施,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”。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,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,划定教师行为红线,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,方便各方监督。张立新要求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、贯彻、落实好规则精神,教师会用、敢用、慎用教育惩戒。
专题学习活动,使全体教师明确对于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、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,教师们表示将用《规则》为标尺,做好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。

专题学习活动,使全体教师明确对于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、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,教师们表示将用《规则》为标尺,做好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。